项目编号:ZZ025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1、标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2、品目名称:C20030300法律咨询服务
3、标的数量:1项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法律顾问服务
5、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律主体,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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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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