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期限 1****公司现有的财务账簿及凭证,###市海淀区廖公庄121号院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产)是****公司财产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现有的财务账簿是否记载该房产,是否记载该房****公司财产?****公司现有的财务账簿是否记载该房产的购房资金情况?****公司现有的财务账簿是否记载该房产对应的债权债务情况?(4)为完成审计事项的相关其他问题。2.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应法院、债权人或清算组要求,对专项审计事项或审计结论进行书面解释或说明。3.根据清算组的工作需要,就专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清算组提供服务或支持。4.需要审计机构服务的期间:自清算组委托**交之日为止;但如果清算组有前述第2条、第3条需求的,审计机构也应提供相应服务直至服务完成时为止。二、参选条件1.参选机构应为本次委托**少2名注册会计师),均具备会计师资格。2.参选机构应具有丰富的企业清算审计业务经验。3.参选机构应书面说明并承诺至少以下内容:1)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全部真实准确;2) 保密承诺;3) 完全同意清算组在本公告第一条要求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期限;4) 对于清算组提出的出具审计报告等的需求,应于接到清算组要求后15日内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如果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清算组有权另行委托**收取,已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返;如果审计机构中途悔约,清算组有权另行委托**、已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返,且应按约定的服务费用金额向清算组支付赔偿金。5) 审计机构服务费应为固定金额包死。除了约定数额的审计机构服务费外,其余因工作期间内受托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审计机构服务费内;6) 审计机构服务费支付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50%,余款于审计报告提交清算组30日后支付。7) 参选机构与本案债****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8) 参选机构及拟派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9) 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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