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石景山区韵兴街、景顺街、鲁谷路(西段、东段)、秀池西街、雍王府街等5条。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49150㎡
2.3 计划投资总额 1032.87 (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47 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绿化种植、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图纸中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6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 700 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 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3.5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8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9 本工程 是 政府采购项目, 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通过采购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份额,采购合同中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工程的金额,应占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及以上。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如投标人本身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可以不进行合同分包,否则投标无效。 。
3.10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03月10日17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17日17时00分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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