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请登录)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九)项目地点: 东莞市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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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名称 |
标包名称 |
服务外包费用总预算 【含服务外包人工成本及服务外包管理费用】 |
管理费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备注 |
收取投标保证金(万元) |
是否收取标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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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182万元 |
990元/人/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1. 服务外包费用总预算为综合总价,包含服务外包人工成本及服务外包管理费用。该费用包含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2. 本项目为服务外包管理费报价,服务外包管理费最高限价为990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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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人为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服务外包,包括完成指定辅助性岗位的招聘、劳动人事关系管理等工作。合同服务期两年的服务外包费用总预算为182万元。其中,两年服务外包人工成本预估为170.12万元(完成本项目预估需求5人),服务外包管理费用预估为11.88万元(按照最高管理费990元/人/月测算)。服务外包费用最终由招标方与供应商按月据实结算。
(三)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期截止后未有新的招标结果,则延长至新的招标结果确定前(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四)框架合同签约方式:纸质签署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服务外包费用按月为周期定时结算,根据服务外包人员实际在岗服务人数和实际服务天数核算,招标人在收到相关结算资料和增值税发票后,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付款。每月服务外包费用总额=每月所有服务外包人工成本【工资(税前)+社保(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其他补贴(税前)+福利费(税前)+残保金】+管理费。
(五)报价方式:本项目为管理费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在管理费最高限价以内为有效报价,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不含本身)以下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中标人义务:
1.中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合规的法人及经营资格、资质,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公司,中标人应保证劳务派遣资质在本协议期限内持续有效。
2.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和招标人确定的服务要求开展外包业务,提供外包服务,并接受招标人的定期考核。在外包业务开展过程中,未经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影响招标人其他业务的开展,不得安排服务外包人员进行与外包服务内容无关的工作。
3.派驻招标人工作场所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服务外包人员应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人数及任职条件,中标人对招标人要求调换违反规章制度的服务外包人员,应立即停止相关服务外包人员的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期间的服务外包工作中标人应立刻提供暂替服务人员。
4.中标人应对为招标人提供专业服务的服务外包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上岗培训、在职培训等;对外包业务的专业知识培训中标人可委托招标人进行),以保证提供合格的服务质量。
5.中标人应承担与外包服务人员的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包括与选派的服务外包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使员工明确中标人为用人单位的事实,依法承担用人单位的所有职责;中标人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为服务外包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依法保证服务外包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持服务外包人员的稳定性。
6.在合作期限内,中标人派出的服务外包人员劳动合同到期前,中标人应及时与服务外包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如不续签,中标人与其服务外包人员之间就此引发的纠纷与赔偿,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并不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在服务外包人员合同到期前5个工作日内为招标人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招标人要求的替换人员。
7.中标人应成立项目服务团队,设立相应的项目运营或管理岗位,以保证项目的正常有序进行。
8.对派驻招标人的服务外包人员,中标人有义务按照招标人的外包服务要求,参照招标人关于外包业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场地各项管理规定,结合中标人关于该外包项目的管理思路,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完成标准等)予以规范,以加强管理。
9.中标人应教育、督促服务外包人员在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期间按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完成相应服务工作,遵守招标人工作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标人基于外包项目服务质量要求的必要和适当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以保障招标人业务的正常进行。
10.中标人应教育、督促服务外包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招标人的商业秘密,保证招标人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招标人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招标人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中标人在提供服务期间获悉的招标人信息,中标人负有保密义务。
11.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中标人及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提供给招标人的外包服务的质量检查,并对招标人提出的服务质量改进建议予以及时响应和整改。
12.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在招标人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非因工负伤、患病等情形时,招标人应第一时间通知中标人并及时协助中标人安排救治工作,由中标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责任,招标人给予相关协助。
13.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有义务向招标人提供服务外包人员有关从业资料。
14.除非征得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调换服务外包人员的工作岗位,更不得随意召回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提出辞职或因服务不达标被中标人进行岗位调整的情况除外)。
15.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从招标人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招标人负责登记管理,在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调离招标人工作场所或从中标人处离职时,由中标人负责协助收回交还招标人,如无法按期归还的,中标人照价赔偿。
16.中标人应定期向招标人通报外包项目的相关事项,并如发生突发性事件,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
17.中标人应当以自身的技术和劳动力完成外包业务的主要工作,未经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外包业务转包、变相转包或分包。
18.在合作期限内,服务外包人员离职或自动辞职的,或中标人决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与服务外包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或中标人与其服务外包人员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未续签合同的,就此引发的纠纷与赔偿,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不得因此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并应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招标人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及招标人要求的替换人员。
19.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提供服务时间应与招标人要求的在岗时间相同,具体工作时间招标人可进行调整,如发生加班,加班费用已包含在招标人支付的外包服务费内。
20.中标人对服务外包人员关于薪酬、福利发放、五险一金等疑问须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21.服务协议期限届满后,若中标人未能继续提供服务,中标人需对继续留在招标人处工作的服务外包人员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工龄经济补偿。补偿不受服务外包人员与中标人签合同之前的工龄影响,补偿时间从服务外包人员与中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起算,赔偿标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2.因招标人业务服务需求,服务场地不确定性,由中标人为其提供的服务外包人员购买意外险,意外身故、伤残保额金额不低于4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金额不低于3万元。若中标人未能按时或足额购买上述意外险,一旦在服务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件,导致服务外包人员受伤或死亡,中标人将承担全部或主要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的增减及更换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自身外包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增补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的,招标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招标人外包服务要求进行人员增补。
2.在外包服务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更换或退回其服务外包人员,更换后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服务外包人员应符合招标人及本协议约定的要求: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外包项目明确要求的服务外包人员任职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技能,或者提供的身份资料存在虚假情况,或者体检不合格的;
(2)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或严重违反招标人或中标人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或者有涉赌、盗窃、饮酒(酗酒)、打架斗殴、行为不检、妨碍公共秩序和发生违法活动等行为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故意损坏招标人的设备或其他财物,给招标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金额3000元以上);
(4)同时与中标人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雇佣)关系,对现有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中标人提出拒不改正的;
(5)有违反工作保密性原则的;
(6)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其他合理工作安排的;
(7)服务外包人员工作不达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多次不接受招标人正常工作安排的、连续两次绩效考核等级为C等情况);
(8)被治安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缺岗或其他情况从而影响提供外包劳务工作的。
3.服务外包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中标人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招标人提供协助,奖惩由中标人落实。考核不合格者,中标人应更换员工。在服务期间,服务外包人员因为调走、辞职或被中标人辞退等原因导致服务外包人员不足的,而中标人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外包人员时,则视为中标人主动违约,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逾期一天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如破产清算、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业务调整等)决定成批缩减并退回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的,招标人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具体负责由此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处理等事宜,招标人未提前通知的需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责任。
三、外包项目“不间断服务”要求
1.“外包项目‘不间断服务’要求”是指招标人根据委托给中标人的外包服务的特殊性,要求中标人服务外包人员在正常休息或请假期间由中标人安排替班人员进行替班服务,进而保证招标人外包服务的连续性。
2.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为项目提供“不间断服务”,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替班服务,进而保证外包服务的连续性,替班人员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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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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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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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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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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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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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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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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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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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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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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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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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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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3月10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7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