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氢能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氢能中心改造工程【张数投备(2025)1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氢能中心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新路与金沙路交叉口南100米华夏科技园A区北侧厂房
2.2 建设规模:氢能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租赁厂房面积约7125平方米,包括办公区域和研发区域。改造内容包括:土建(厂房内局部砌墙隔断和局部泄爆墙改造)、加固、装饰、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等。改造不涉及结构变更,改造后用于企业中试研发使用。
2.3 招标范围:改造面积约7125平方米;包括办公区域和研发区域。改造内容包括:土建(厂房内局部砌墙隔断和局部泄爆墙改造)、加固、装饰、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施工估算价1953万元。本次招标不含造价控制。
2.4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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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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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中心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改造面积约7125平方米;包括办公区域和研发区域。改造内容包括:土建(厂房内局部砌墙隔断和局部泄爆墙改造)、加固、装饰、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施工估算价1953万元。本次招标不含造价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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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1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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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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