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解决存量水电绿证(I-REC)开发纠纷相关法律工作服务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存量水电绿证(I-REC)开发纠纷相关法律工作服务
- 项目编号:XHSL-FW-GKXJ-25-0180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存量水电绿证(I-REC)开发纠纷取得终审判决书止
-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项目地点见项目《技术规格书》
- 供货范围:
(1)代理采购人及所属单位因《碳资产核证交易及碳核证数据采集设备安装、数据上链合作协议》履约引发的法律纠纷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以及仲裁等);
(2)采购人及所属单位推进解决存量水电绿证(I-REC)开发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或建议,后续一旦发生诉讼风险、诉讼后应采取的应诉方案和策略,法律纠纷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以及仲裁等)办理;
(3)协助采购人及所属单位起草、审核存量水电绿证(I-REC)开发相关合同等文书、开展合同谈判等。
- 质量要求:完成采购人所有委托工作,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协助采购人及所属单位解决因存量水电绿证(I-REC)开发纠纷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并具有法律相关执业资质,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
2.规模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一定规模和专业实力,拥有不少于20名执业律师。其中,执业年限达5年以上的资深律师不少于5名,以确保能够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多元化的法律服务。
3.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3年及以上的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经验,并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及相关业绩证明扫描件。
4.其他人员要求:团队其他律师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精通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法律分析能力、法律文书撰写能力和沟通谈判技巧,能够独立完成各项法律服务任务。
5.项目经验:5年内至少承担过3项国有企业法律服务相关业绩(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6.财务要求: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不足3年按国家规定执行)。
7.信誉要求: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本询价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