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扶余市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2月-2026年1月食堂主副食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73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投标报价以折扣系数形式0~1.0填报,其它形式填报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任何一款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 2025年3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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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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