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DL
项目名称:诏安县梅岭片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95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95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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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服务标的 |
服务要求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谈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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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诏安县梅岭片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项目(检测)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759540.00 |
4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2)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4)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5)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明细描述资格承诺函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若资质证书按新规已变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③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注:若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延期文件。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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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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