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登记期间、方式(一)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全体债权人向管理人进行债权登记,债权登记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二)登记地点###市张店###路222号中德国际大厦18楼(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债权人可以选择邮寄方式)现场登记的,应严格遵守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并务必携带债权登记证据原件以便与管理人核对。(四)邮寄方式:选择邮寄的,请按如下信息填写邮寄信息:收件人:杨律师********通讯地址###市张店###路222号中德国际大厦18楼邮政编码:********请在邮寄单注明“淄博润****公司债权登记材料”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登记材料之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核对证据原件。特别提示:如管理人通知登记人提供证据原件,登记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登记的债权管理人不予确认。二、债权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由本人签字捺印);2.非本人登记的应携带由本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委托**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单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多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签字捺印);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登记的,应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件(复印件需由委托**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二)证明债权关系的有效文件证明债权关系的有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文本;2.付款凭证;3.合同履行证明,如结算书、发货单、收货单等;4.其他双方签署的协议、往来函件等法律文件、证明合同履行的相关文件、债权催收文件、他项权证、相关诉讼(仲裁)文书、执行文书及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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