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服务中心食堂账户开立项目。 2.招标需求: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服务中心食堂账户开立。 3.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4.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是经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认定的具有代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同一个银行只限一个单位参加(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 (3)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4)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网****网站,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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