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污水处理一体化-管网工程-路面及两侧配套设施恢复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招远市污水处理一体化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东鑫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
-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主路两侧甬路、人行道、路口路面铺装、苗木补植等地上附着物修复工程。第1标段工程地点为金泉河下游两侧、天府小区以西周边、温泉路东段路侧;第2标段工程地点为北园路两侧、河东路两侧、泉山路两侧、初山路两侧、农疗西路两侧;第3标段工程地点为城区各支路两侧。具体工程范围及要求须符合主管部门意见。第1标段2753万元,第2标段2915万元,第3标段3837万元。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的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安全设施设计和基建建设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 2.8 计划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为9505万元(第1标段2753万元,第2标段2915万元,第3标段3837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承担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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