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概念验证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应为在武汉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
(二)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核心功能、组织架构,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概念验证服务体系。
(三)拥有概念验证服务相关资源,自有或者共建共享专业化实验、中试、测试、检测等平台,并基于平台试验结果,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技术验证、种子资金、市场分析、商业化支持等各类服务。
(四)具备较专业的项目研判分析能力。建有以技术经理人为核心的项目跟踪和服务团队,负责对项目进行调研、初筛和跟踪服务;建有技术专家、产业专家和投资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遴选、评价和评审;拥有专业化服务团队,负责对项目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
(五)拥有持续稳定的项目来源,可向社会提供开放式概念验证服务。单独或合作设立概念验证资金(基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能够对通过概念验证的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用于概念验证过程中的原型制作、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布局、创业咨询等各类支出。
(六)入驻“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积极对接武汉市科技网格团队,有效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积极上传科技成果、企业需求和揭榜攻关项目信息,及时完成“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服务订单应答工作,成功匹配需求并促成相关技术合作。
(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7日—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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