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一期)智能粮库系统
2.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023
3.(请登录)
4.采购项目预算:74.7257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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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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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绥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一期)智能粮库系统采购 |
智能粮库系统 |
包括智能入库系统、智能仓储保管系统、粮情测控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中心机房系统、大屏展示系统等 |
74.7257万元 |
74.72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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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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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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