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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一期)智能粮库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7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一期)智能粮库系统

2.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2025]0023

3.(请登录)

4.采购项目预算:74.7257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绥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一期)智能粮库系统采购

智能粮库系统

包括智能入库系统、智能仓储保管系统、粮情测控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中心机房系统、大屏展示系统等

 

74.7257万元

74.72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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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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