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2025年度伙食团用液化气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2025年度伙食团用液化气采购公告
日期:2025-03-0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 委托, 现就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2025年度伙食团用液化气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产品的经营、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需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液化气罐的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证(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 液化气的运输必须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允许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运输公司(附委托合同复印件,第三方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运输资质等复印件)。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与单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与单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08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03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