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5-03-08 17:00:0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新疆华美胜地阿克苏万豪酒店集群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YBLN-AKS-20250303
1.采购条件
项目投资人为新疆华美胜地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发包人为宜宾山水原著置业有些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2. 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及概况 | 采购范围 | 计划工期要求 | 备注 |
新疆华美胜地阿克苏万豪酒店集群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 | 项目位于阿克苏市龙潭湖东侧、永宁西路南侧。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600平方米;AC酒店总建筑面积约2151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4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168平方米。容积率为≤2.5,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拟规划为城市酒店,建筑限高100米。 | 包括包括建筑、结构(含钢结构、木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一次消防、建筑外装、幕墙、地勘设计、室内装饰(含二次消防)、小市政设计(管网及外线施工图)、岩土工程设计(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施工降水)、市政道路(含桥梁和涵洞)的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5日历天。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特殊主体,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的规定,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所列违法行为。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施工审查机构资格认定的一类审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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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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