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与你司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余心宇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元; 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张美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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