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后江水闸内滩片东庄片垦区中的纳潮渠的修复工程,涉及垦区中纳潮渠修复长度约0.42km;
3)招标范围: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编制报告所需的勘测及设计等工作);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建设期间技术回访、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 。
4)服务周期: 总周期为7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可研批复后根据业主通知开始编制初步设计,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初设批复后根据业主通知开始编制施工图,15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应满足施工及验收等要求。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评审及批复(或核准)。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两项同时具备)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条件;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受到邀请的单位才可参与投标。
3.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年 3 月 18 日 9:3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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