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管廊452m,分变电所1座,工作井 11 座,电缆排管383m,管廊配套给排水、通风、电气、监控等。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沁水县城市电力地下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全部工作。
2.3 建设地点:沁水县龙港镇
2.4 总投资额:2062.86万元
2.5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345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沁水县城市电力地下管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4 拟任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项目总负责人与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担任)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须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7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正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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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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