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医院现对“钬激光保护镜项目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所有具备能力和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二、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⑤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投标申请时间:2025年03月07日 -2025年03月14日 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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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和县人民医院钬激光保护镜项目采购谈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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