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院内现有安全监测系统自建立投入运行至今已经多年,设备长期运行。经技术部门全面排查检测,其中15处硬件设备老化严重,监测点位传输中断等问题,本项目需要将故障设备拆除,并且新增15套新设备;既有电梯出口5处重点区域为监测盲区,需要新增5套设备进行补点,更换以及新增包含配套辅材以及调试,需要满足系统使用。
二、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招标,主要设备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6.施工方案必须做到科学合理,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工期、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力量配备等。
7.投标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
三、递交资质材料及要求
1.提供有效期的营业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到场的是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年业绩介绍(如发票、供货明细、合同等),其他能证明企业实力、信誉文件、各类荣誉证书等。
3.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非失信人法人及单位的证明记录查询截图(15日内)。
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
5.资格性审查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章。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法人及单位的证明记录查询截图(15日内)。
7.《报名表》,见附件1。
8.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9.财务状况。
以上递交材料需胶封装订成册,密封加盖公章,形成正副两本谈判书,谈判时报价人需携带报价。
注: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采购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标准与要求
1.更换后满足使用要求,并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6.施工期间杜绝行车、人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五、评审方式
凡是符合上述要求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呼和浩特职工培训基地原有监测系统部分点位维修以及更换项目承揽单位。
六、合同签订与履行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承揽单位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设备的项目价格严重高于市场价的,立即终止合同,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履行合同期限时,此期间双方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继续执行原维修更换方式、结账方式、原合同条款各项之规定。
七、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7时2.递交资质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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