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2025GZ009C08 项目名称###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南塘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组号项目内容服务期限拟选取家数采购预算###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南塘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按学年签订)1家每月实际收取餐费的65%(据实结算)###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南塘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按学年签订)1家每月实际收取不高于餐费的35%(含管理费)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包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各包组兼投不兼中。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按学年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③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6、包组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包组二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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