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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黎明监狱2025年-2026年黎明监狱通勤车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3-0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黎明监狱通勤车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2026年黎明监狱通勤车租赁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3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2025-2018F

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黎明监狱通勤车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5000元

采购需求:通勤车租赁

服务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 本项目执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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