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我院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遴选药品配送企业作为我院药品配送商(含单一来源药品配送企业),以保障我院用药供应。二、参与遴选供应商基本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备注: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备注: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2)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如: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社保部门的证明)复印件。备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备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在“****网站 、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二)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两票制”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三)药品配送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四)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活动。(五)药品配送企业承诺内容:1.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的保证:(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并且原则上确保货票同行。(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3.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保证:滞销、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决;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4.由药品配送企业自主提供服务承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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