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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7 收藏项目

东阳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阳停车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泰兴市姚王街道,东临东阳路,南临334省道,场地平坦、交通便捷,总用地面积约3701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社会停车场(货车、小车),设机动车位约400个,合理设置充电设施及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用房(1F),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包括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平面总体设计图、效果图、施工图深化设计(含但不限于智能化、基坑支护、玻璃幕墙、标线、亮化、强电、弱电、雨污水、场地浇筑、绿化等所有专项设计)及后续实施阶段设计服务以及与设计配套的勘察、测绘、审查等内容。

2.3最高限价为:98.37万元(配套用房设计费用占比约60%,停车场设计费用占比约40%) 

2.4付款方式及设计补偿费

(1)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5%,勘察报告、规划、方案设计优化确定后七天内付合同价的 25%,配套用房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全部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按照约定的比例七天内支付单位工程合同价的 25%,停车场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全部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按照约定的比例七天内支付单位工程合同价的 25%,各单位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价和设计费奖惩情况,核算设计费,支付至结算价的95%,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结清设计费余额。

(2)设计补偿费:无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建筑专业资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含)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外,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4年12月- 2025年2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6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 3月14日,每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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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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