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转标的基本情况 流转标的 土地位置 (亩) 用途 流转截止日期 流转底价(元每亩每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登记时支付) ######县白湖镇吴渡村约116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东至通往金屯沟边,西至西埂田交界,南至柯东大沟、北至金屯组伍传亚田交界 约116 种植业,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年 850 ******** 1、流转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便流入方办理相关证照。 2、意向流入方须自行了解当地有关政策法规,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及履约的,自行承担责任。 标的使用要 求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2、土地规划用途:种殖业。 流转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 付 流转价款一次性支付,租金先支付后使用。即: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字后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2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下年租金,款付至指定账户,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流入方自土地流转合同签订10日内,###街道)三资委托**户管理。 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履约保证金与首期流转价款一并支付(成交后流入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流入方向流出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流入方责任后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市及其所###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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