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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隐蔽致灾普查报告编制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03-06 收藏项目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编写细则》T/SXD2 058-2022,对伊犁一矿隐蔽致灾因素进行普查,并提出适合矿井的治理措施,编制普查报告。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内。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主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书中:三、项目要求) ,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出具审查意见,提交成果报告及各种图件和附表,纸质版评价报告及成果图件一式捌份,电子版(刻盘)一式一份合格后,经招标方验收通过后,投标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60 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

1.4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投标方须为独立法人,具有完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技术人员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3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投标方最近三年以来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相关业绩3 份(类似业绩是指:编制隐蔽致灾普查报告)。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3 月6 日起至2025 年3 月10 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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