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乡村振兴“三项行动”三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代码:2502-420921-04-01-789210)批准,项目业主为孝昌县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孝昌县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境内。
建设规模:对孝昌县14个乡镇区实施村庄环境提升,包括道路提升、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建设1万亩蔬菜种植基地,涉及地块整理、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输配电、环境监测与防护、蔬菜种植及管护等工程,配套水肥一体化、智能监测系统及智能化生产设施,实现种植基地的高效管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以下内容:①施工图预算审核;②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服务;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含配合业主完成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至出具审计结算报告后结束)。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造价咨询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所约定的全部造价咨询内容,经审计单位结算审核完毕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结束。
2.3其他:招标控制价:280.5万元,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或安装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初始注册日期为准);本项目需另外配备至少2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或安装专业);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0万元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具备良好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6)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 7)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出具本款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的“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乡村振兴“三项行动”三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代码:2502-420921-04-01-789210)批准,项目业主为孝昌县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孝昌县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境内。
建设规模:对孝昌县14个乡镇区实施村庄环境提升,包括道路提升、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建设1万亩蔬菜种植基地,涉及地块整理、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输配电、环境监测与防护、蔬菜种植及管护等工程,配套水肥一体化、智能监测系统及智能化生产设施,实现种植基地的高效管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以下内容:①施工图预算审核;②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服务;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含配合业主完成审计部门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至出具审计结算报告后结束)。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造价咨询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所约定的全部造价咨询内容,经审计单位结算审核完毕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结束。
2.3其他:招标控制价:280.5万元,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或安装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初始注册日期为准);本项目需另外配备至少2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或安装专业);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0万元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具备良好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6)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 7)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出具本款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的“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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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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