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减速顶维修配件采购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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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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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塞杆组合件 |
TDJ-302 |
个 |
100 |
合同约定 |
包头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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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壳体(60轨) |
TDJ-302 |
个 |
100 |
合同约定 |
包头西站 |
注:1.要求提供明细报价(包括含税价与不含税价),并标明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2.以上名称的报价含运输费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减速顶维修配件的各项技术指标、性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道车辆减速顶》(TB/T2460—2016)、《铁道车辆减速顶运用、维修要求》(TB/T2664-2017)》的要求,减速顶配件在符合部颁标准所规定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的条件下,与既有站场安装的TDJ-302型减速顶配套使用,保证设备整体使用性能,附属配件保证设备配套使用和长期供应。
3.2质量保证要求:全新配件,保证现场正常使用。
3.3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供货厂家待验收合格后履行质保期限。产品质保期为合同签订的到货日期验收合格后一年。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故障,由卖方负责维修。
3.4 其他要求:减速顶的相关配件必须满足在60kg钢轨上使用,产品质量必须满足部颁标准规定使用寿命,在正常维修条件下,一个维修周期的密封寿命不少于半年。保证设备按期、完好运达接收单位,保证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不发生技术质量与安全问题。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由于设备自身技术质量安全由提供商负责。
3.5 交货日期要求:详见合同约定期限。
3.6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0报价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3.11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及行业生产的有关资质要求和规定,国家或铁路总公司有许可、认证、质量检测等强制要求的产品,必须取得相应的认证许可或质检报告等。
3.12不接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13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