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完成车载设备的安装、设备与智能调度系统、安全管理、IC卡系统的数据对接、设备售后、设备使用培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数量:30套公交车载智能调度监控设备。
(3)控制价:390000.00元。
(4)最高限价:390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并提供为期3年的售后服务。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都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贵州省都匀市)。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者身份证;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或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为企业减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⑧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特殊资质要求:
①本项目属于货物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单位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人需根据实际情况,并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制造业) ”划型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7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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