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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高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2号楼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3-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3 2、项目名称:洛阳斟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洛阳市偃师区高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2号楼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11,856.88元 最高限价:711856.8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5)0010号-1 洛阳市偃师区高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1、2号楼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711856.88 711856.88 711856.8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5.2资金来源:农发行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单位自筹;
5.3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5.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工程施工主要包含地上建筑、地下建筑、室外工程、配套工程、绿化施工、高低压供配电、人防、热力站、消防水泵房、车路、小区道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为主楼周边道路、排水、给水、电力、弱电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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