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4416234569764152503051141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平县人民医院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的“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因此,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请登录)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3,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1年 |
| 服务金额 | ¥13,000元 |
| 金额说明 | 以合同为准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5-03-07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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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连平县人民医院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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