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SCHT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人: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简介
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采购项目要求的一般资格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途径:
1发售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时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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