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你/你单位应于2025年5月6日前向浙江海翔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浙江######路178号钱江大厦7楼;联系人:杜冬阳律师15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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