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汉劳仲案字〔2024〕116号《开庭通知》的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汉###路8号汉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依法公开审理此案。请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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