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夏履互通接杭州中环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T梁、盖梁钢模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联络线高速夏履互通收费广场与杭州中环五丰互通匝道预留鼻端之间的连接线,采用单向双车道 10m 公路道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60km/h (局部40km/h),由 A、B 两条道组成。项目起于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夏履互通收费广场,向北跨过规划镇东路交叉口后向东转向,在杭金衢连接线两侧分幅设置高架,上跨杨绍线交叉口后与杭州中环预留鼻端相接,路线长约4.2公里。同步建设杭金衢连接线高架,起于规划镇东路交叉口西侧约740米处,路线向东上跨镇东路交叉口后,在杨绍线交叉口前落地,路线全长约2.01公里。高快连接线与杭金衢连接线高架之间设置一对转换匝道。
全线设置桥梁长约5.4km/9座,平面交叉2处,全线设置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本项目涵洞共计2道,一道箱涵,一道圆管涵。合同工期为1095天,中标合同额47490万元。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024]367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满足现场施工需求。
3.1.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表,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注册资本均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3份近三年度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此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1.8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1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2025年3月6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11日17时00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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