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池县生活垃圾小型化焚烧站和转运站建设项目 已由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生活垃圾小型化焚烧站和转运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盐审服管发[202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剩余资金由县财政自筹 ,招标人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生活垃圾小型化焚烧站,拟在盐池县大水坑镇新建日处理2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一座,其中:设置日处理20吨小型双段式焚烧系统一套,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900㎡(5.85亩),总建筑面积 979.42㎡。分别新建1栋一层焚烧车间、1栋一层附属用房、1栋循环水池,室外垃圾车专用卸料平台,配套室外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2)盐池县生活垃圾转运站,拟在盐池县花马池镇新建日转运130吨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6OO平方米(5.40亩),总建筑面积433.20㎡。分别新建1栋一层垃圾转运站、1栋一层附属用房、设置8辆大车停车位,根据使用需要预留车辆回车场、转运场,配套室外车辆冲洗设施、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3)惠安堡生活垃圾转运站,拟在惠安堡新建日转运80吨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 ,项 目总占地面积约2679平方米 (4.02亩),总建筑面积433.2㎡。分别新建1栋一层垃圾转运站、1栋一层附属用房、设置6辆大车停车位,根据使用需要预留车辆回车场、转运场,配套室外车辆冲洗设施、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2.2 建设地点:盐池县花马池镇、大水坑镇、惠安堡镇;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日;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生活垃圾小型化焚烧站
二标段:盐池县生活垃圾转运站
三标段:惠安堡生活垃圾转运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05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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