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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城区垃圾治理提升行动(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采购公告
日期:2025-03-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

项目名称:宿豫城区垃圾治理提升行动(城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

预算金额:19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95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每年为170万元,三年总计510万元,此项为可竞争费用。其他费用预估为1440万元,其他费用由供应商在中标后与各垃圾清运需求单位自行洽谈并签订合同,先服务后收费,按月结算自行收取,此项为不可竞争费用。

采购需求: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今第157号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主城区范围内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场所进行垃圾集中清运,此次垃圾清运采购服务范围包括东至杨舍路、北至二干渠,南至南京路、西至京杭运河。(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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