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要求,供应商需根据我行办公楼、营业网点等重点部位的110报警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服务内容主要包含:
1.防盗报警系统的日常故障排查、维修及更换,包含各种入侵探测器、紧急按钮、震动探测器、玻璃破碎、断电报警、联动照明、警号、防拆开关、键盘及主机等;
2.有线及无线语音拨号器的电话线路维修及电话号码的变更修改;
3.防盗报警系统的线路排查,线路连接维修;
4.监控联网中心防盗报警系统接警平台的远程联网维修,可以在报警系统接警平台实现远程布防、撤防、旁路、与视频联动(要求在报警系统接警平台防盗报警系统可以与对应的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画面联动,可以弹出对应位置的视频监控画面)等;
5.与晋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平台(晋城大数据中心)的联网对接维修,保证防盗报警系统与晋城大数据中心对接的正常运行。
6.每个营业网点一个年度4次巡检。
7.配合我行做好监管部门的随机检查。
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18点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供应商经营范围要覆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等;近三年具有同类项目案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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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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