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主动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及海综支队负责同志深入学习海洋渔业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好《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局法治意识与业务水平。2024年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局在编干部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三个100%”目标。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精简海洋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积****网通办”,实现渔业捕捞许可等54****网上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截至20****网上办理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4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应诉情况。 (三)积极推进依法决策 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涉及重大海洋项目建设、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决策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合法合规。组织召开《珠海经济特区海钓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海钓立法质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局重要事务提供决策建议和法律支持,2024年以来,出具法律审核意见89份,涉及金额超10亿元。制定###****局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全年共审查合同61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组建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确保每一项执法决定都经过严格的法制审核程序,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打造海上综合执****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参加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促进海洋主管部门与海洋执法队伍的沟通协作。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各区、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渔船非法载客从事海上游钓活动、打击非法拆卸改装屏蔽AIS设备等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清理整治“三无”船舶攻坚战,有效打击了海上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共查获涉渔案件119宗,罚款********万元;查处海洋违法案件2宗,罚款********亿元;举行公开销毁“三无”船舶现场会2场,集中销毁涉渔“三无”船舶1242艘。 (五)深化海洋渔业普法宣传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珠海蓝色发布”公众号、传统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全方位宣传海洋渔业法律法规。同时,利用珠江禁渔、伏季休渔、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市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开设宣传摊位、举办普法宣贯讲座和派发宣传手册,不断提升渔民群众守法经营生产的意识和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局还利用政务信息平台定期发布警示案例,着力提升“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引导辖区群众认清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今年以来共举办普法宣传培训51班次,培训人员3000余名,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与用海企业沟通座谈96次。 二、存在的不足 在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2024年全面###市工作要点的****局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海洋领域法治工作日益复杂,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局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在处理一些复杂涉法事务时,专业能力和经验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拓展。虽然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但宣传方式仍较为传统,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部分涉海企业和群众对海洋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程度还不够高,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部分海洋法规规章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海洋牧场、渔光互补、渔旅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但新生事物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引,给具体执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影响了依法行政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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