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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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项目预算 |
交付时间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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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沧直投中心分拣机配套设备维修改造 |
1 项 |
10万元 |
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
1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
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0 万元,采购预算价为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供应商首次及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属无效报价。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3 在谈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谈判小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报价无效。
5.4 供应商授权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若不
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5.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 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尚未妥善解决。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0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5.11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
5.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获取谈判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3 月05 日至2025 年03 月10 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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