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374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罗益强、杨思棋、王尹杰的仲裁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仲裁裁决书即视为送达。上****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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