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招标范围
青海省海南州戈璧基地光伏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范围详见内容。
1.1.2项目概况
1.1.2.1项目地点:
光伏项目选址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木格滩,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0。51'42.1271",北纬35。41'11.6925"。场址现状大部为移动沙丘,地势起伏较大且风蚀严重,沙漠特征明显。海拔高程约为2700m 3200m。场址区内地势开阔,道路路况良好,对外交通便利。
1.1.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光伏项目: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光伏装机规模为840万千瓦,按照集约化布置原则,每100MW建设1座35kV汇集站,共84座。每座35kV汇集站经35kV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每座330kV升压站经送出线路接入基地规划的750kV变电站330kV侧,330kV升压站共7座。配置相应规模储能及调相机,项目规划总面积约234km2。
以上最终工程量依据国家批复及设计文件内容为准。
1.2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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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
工期要求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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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戈璧基地光伏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1.2.1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840万千瓦(具体容量以国家批复为准)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2)上报水利主管部门审查,取得专家审查意见。 (3)按照水利主管部门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取得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文件。 (4)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5)招标方在可研评审时,如有关洪水影响评价方面发生问题时,须配合招标方完成整改。 1.2.2成果资料提交 完成审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通过审查后的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10份、审查意见4份,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文件4份,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报告、审查意见、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文件各1份。 |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方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等全部 工作。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木格滩 |
300.00 |
注:以上为参考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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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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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戈璧基地光伏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能力的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人员要求 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应由中标单位中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至少具有一名高级工程师。 1.6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100兆瓦及以上国内新能源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业绩或1项青海省内100兆瓦(含100兆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审查意见或批复)。 |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1.7.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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