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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水系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水系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设计二次已由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南发改字【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环城水系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修复工程设计二次2、建设地点:南大港产业园区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环城水系建设和修复9.3km生态缓冲带对环城水系河道滨岸带农业种植污染物进行拦截,合计种植生态缓冲带18.14万㎡;水下森林建设、种植沉水植被共计4.1万㎡。4、最高限价:123万元。5、服务期限:45日历天。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文本、图纸、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如小微企业参与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中型企业投标的应当出具大中型企业分包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4.投诉部门: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南大港管理区 ,投诉电话:0317-5897836,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317-5897836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中标人。平台使用情况 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类:合同估算价30万以下,收费金额280元/标段;30万≤概(估)算<100万,收费金额680元/标段;100万≤概(估)算<3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3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1000万以上(含1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 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环保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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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5 09:00至2025-03-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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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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