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府河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3、建设单位:保定市清苑区河道工程维护服务站
4、工程概况:河道疏浚29.58公里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质量要求:国标
3、交货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4、交货日期:2025.3.10-2025.3.20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5、样品要求:/。
6、资料要求:资料齐全。
7、其他要求:/。
8、评标方法: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保证金.
1、缴纳单位:/。
2、缴纳金额:/。
3、返还条款: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
第四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
2、纳税资格要求:/。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5、投标单位成立日期须满两年。
第五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总量:详见明细。
备注材料招标明细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技术指标 |
厂家 |
备注 |
|
钢筋混凝土管 |
d2200*2500 |
米 |
240.00 |
2025-03-10 |
2、品牌/厂家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含运费、装车费、胶圈价格。
第六条: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
2、支付时间:全部货到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个月支付此笔结算款
第八条: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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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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