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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恒锦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10GB04705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勘察设计(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太仓恒锦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10GB04705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 已经由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备案。招标人为 太仓恒锦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太仓恒锦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10GB04705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太仓市高新区东城河西、朝阳东路北
2.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163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99800平方米,新建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按照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并建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850001001634001001

太仓恒锦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10GB04705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834.0

太仓恒锦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2110GB04705号地块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6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由牵头人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也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⑤、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4.其它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业绩要求:本项目拟建建筑面积约99800平方米,投标人2020年2月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任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此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资格审查情况表:类似项目情况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财务要求:良好。(5)信誉要求:良好。(6)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2)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4时30分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5-03-04 到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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