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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清流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3-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MZC2025-QL003-2 项目名称###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合同包号项目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委托**点第一###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项目1项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需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本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相应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站和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网址);5、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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