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盘龙区羊肠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通源路(羊肠段)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限额。现由招标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 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完成盘龙区羊肠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通源路(羊肠段)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源路(羊肠段):起于司家营街止于沣源路,道路全长472米,涉及林地面积0.5346公顷(约8.05亩),草地面积0.5466公顷(约8.2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最终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2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最终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2.4质量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5招标规模:约12万元。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部门登记核发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磋商申请人应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丙级及以上。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3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4拟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 “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磋商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否决其磋商资格。
3.7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3月4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11日09 时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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