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320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县长坪镇射弓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67.********(万元)6、最高限价:267.********(万元)7、采购需求: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该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内完成过一个类似地质灾害滑坡治理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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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公告:南漳县长坪镇射弓山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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