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威海市水务水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选定药品类和器皿类年度供货商,招标申请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威海市水务水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威海市水务水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选定药品类和器皿类年度供货商。
2.项目概况:威海市水务水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选定2家药品类和器皿类年度供货商。年用量为384430.89元,年用量只作为投标参考使用,实际采购数量可适时调整,并据实结算,实际采购量多于或少于年用量均不视为违约。各种规格分批次采购,每批次的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供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将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个别情况需当天送达)。
6.质保期:药品类: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纳氏试剂30天,氰化物标液6个月,其他药品类1年。器皿类: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招标范围:包括药品类和器皿类的成本、利润、供货周期内的价格波动、税金、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保险、包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授权时间需满足项目服务期要求);
2.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需提供相应的运输合同以及运输方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的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需提供相应的运输合同以及运输方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承诺自成立时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被最高法院(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投标人近一年在“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山东)”无严重失信记录;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承诺自成立时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时间:2025年3月4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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