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长兴分公司2号炉1台原煤仓分仓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长兴分公司2号炉1台原煤仓分仓改造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
2.5 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开工,总改造为工期2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华能长兴分公司2号机组1台原煤仓实施分仓改造,通过在原煤仓中设计加装隔板,分别存储不同煤质的煤种,满足不同负荷段的燃料调配需求,实现配煤效益最大化。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原煤仓分仓改造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首页、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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